【今日头条】中卫市将投资1.1亿元改造滨河北路沙坡头区段,总长4.6公里,时速提至80公里/小时!明年竣工!
中卫市滨河北路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中卫市滨河北路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中卫市滨河北路提升改造工程位于中卫市,本次提升改造段为中卫市滨河北路(沙坡头区段),起点宁钢大道,终点胜金关,并分为改建段和新建段。全线改扩建共6处,总长4.631km;新建段3.33km。改建段保持旧路路基宽度17m不变,设计车速由原先的60km/h提升为80km/h;新建段路基宽度为33.5m。
工程总投资11180.3549万元,环保投资41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69%。计划2017年开工建设,2018年竣工,工期1年。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
①施工期扬尘、沥青摊铺产生的沥青烟尘及施工机械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②施工场地产生机械冲洗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向外排放。此外沥青、油料、化学品物质等施工材料如保管不善,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将会产生水环境污染。
③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的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④拆迁建筑物及道路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废料、弃土等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⑤项目占地及施工对沿线植被及植物物种多样性、野生动物、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
①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
②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路面污染物随雨水径流对地表水造成的污染以及运输危险品车辆在临近黄河段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突发性水污染。
③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交通噪声。
④本项目不设服务与管理养护设施,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车乘人员丢弃的垃圾。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①对露天堆放的原材料采取工棚堆放或遮盖等措施,同时场地内应采取洒水措施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严禁裸露;对作业面及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或采取遮盖,对施工便道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施工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在开挖路段及敏感点区域定时洒水,减少扬尘;采用先进的混凝土拌和装置,应配备除尘设备。
②对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采取工棚内放置并加盖篷布遮盖、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以及对收集施工机械的施工废水进行处理以减少环境影响。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应远离黄河堆放,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防止大风暴雨冲刷而进入黄河。
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地,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④固体废物临时堆场集中设置,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阻尘,堆垛配备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堆场四周开挖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截留雨水径流。固体废物的运输车辆应配备顶棚或遮盖物,装运过程中应对装载物进行适量洒水,采取湿法操作。固体废物的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住区。
⑤优化施工期施工方案和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施工人员机械活动区域,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禁止重污染天气及大风天气施工,动土。土方开挖、回填要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注意做好表土保护,分开堆放、防雨防晒防流失,取弃土场等临时占地要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营运期:
①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加强检查,对运送上述物品车辆限载限速,加盖蓬布。运营各期沿线NO2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②根据设计本项目建成后将在路基两侧建设配套的绿化工程。路面排水用于两侧绿化,可有效地利用路面雨水,减少了污染物对沿线黄河的污染;设置“滨河北路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的标志牌,要求本项目全路段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过。同时要求设置外侧护栏,避免事故车辆冲入水中。
③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经常维持公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结合当地生态建设规划,加强拟建公路工程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加强公路沿线声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根据因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建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沿线规划居民宅基地时,考虑到项目交通噪声的影响,合理确定建设布局。此外,环评建议双桥村、胜金村第一排住户安装隔声窗以减少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④营运期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道路两侧的绿化工作;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等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同时按设计要求完善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
⑤本项目不设服务与管理养护设施,运营期车乘人员丢弃垃圾由路政清扫人员清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中卫市环保规划,选址选线较为合理;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道路的建设提升了当地的路网运输能力,本项目全局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明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等形式发表意见、建议。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温海峰
电话:18209557025
地 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
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951-8635975
电子邮箱:465422970@qq.com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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